展前须知
(一)展会服务项目及相关表格
所有表格须于规定日期前交回相关单位,以确保能得到及时的服务。超过期限交回的表格将不予受理,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或费用均由参展商自行负责。所有额外租用的家具及电器,超过期限申请将按现场价格加收50% 附加费。
申请表 | 申请表格 | 申请截止日期 | 申请表交至 | 备注 |
A1 | 标准展位楣板信息表 | 2025年05月09日 | 展会组委会 | 所有展商必须提交 |
A2 | 展位拆改及租用设施位置 | 2025年05月16日 | 主场服务商 | 需要时提交 |
A3-1 | 展具租赁表 | 2025年05月16日 | 主场服务商 | 需要时提交 |
A3-2 | 电器租赁表 | 主场服务商 | 需要时提交 | |
A4 | 用电申请表 | 2025年05月09日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
A5 | 6吨以上重型机械统计表 | 2025年05月09日 | 展会组委会 | 需要时提交 |
A6 | 空压机及气压服务申请表 | 2025年05月09日 | 主场服务商 | 需要时提交 |
A7 | 特装展位装修申报表 | 2025年05月09日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
A8 | 特装展位搭建安全承诺书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 |
A9 | 特装展位施工委托书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 |
A10 | 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书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 |
A11 | 电力设施位置图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 |
A12 | 监控承诺函 | 主场服务商 | 特装展位必须提交 |
(二)如对标准展位搭建及展具设施有特殊要求(包括楣板文字、隔断是否保留等),请于2025年05月09日前确定并告知主办单位,逾期组织机构将以默认标准展位配置搭建。
(四)所有参展商及光地展位搭建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布置。如展商或承建商需加班工作,展商必须于当 天下午4时前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。另展商须于加班当天向主场搭建商以现金缴付所需之超时工作费。
(五)光地展位搭建严格控制在限定高度:单层结构4.5米内,如参展企业有特殊需要搭建跨层空间,必须提前向组织机构提出申请,经审批后方可搭建,展商须自负安全、消防等责任,组织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六)根据场馆相关规定,需使用压缩气体(超过5HP以上)的展位必须付费使用场馆的压缩气体,如需使用压缩气体(5HP以下)的展位,可以向主场承建商申请自行携带静音压缩机。
(七)展台如果涉及到有LED且LED结构背墙超过3.5米的,都要求需要有第三方监理。
(八)所有展品、参展人员的保险由参展单位负责。主办单位对涉及参展单位、参观者及个人物品等风险概不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。
(九)报到布展请出示企业名片或报到通知书,或现场办公室报到登记信息,特装展位展商请于2025年05月26日上午8:30 后入场布展,标准展位布展的展商请于2025年05月27日上午8:30 后前来布展,以避免拥挤耽搁时间。
(十)参展单位/ 施工单位报到及布展流程